怎樣看待“母親偷雞腿給女兒過兒童節”?
福建法治報-海峽法治在線6月3日訊 “六一”節前,南京一“80后”女子在超市偷竊被抓,民警在她身上搜出了被盜的一點雜糧、一根雞腿。而檢查到腰部時,則發現了一本兒童讀物。 為什么只偷這些?原來,這是一位家庭經濟困難,父親出走,孩子生腎病的媽媽為了給孩子過節,從超市偷雞腿送給女兒。 這起事件在輿論圈牽動起一片憐憫,家庭和個體的貧困差距,像一條鞭笞人心的鞭子,讓人心酸、讓人震驚,讓人潸然淚下。 隨后,媒體發起募捐,并迅速得到明星姚晨等大V的轉發。兩個小時后,捐款超過30萬元,目前已暫夠孩子治療。最后,超市方也表示愿給她免單,讓她把兒童節的禮物帶回家。除了還在不斷上漲的募捐金額,這起事件圓滿地結束了。 可是,就這么結束,似乎還少了點什么?如果把整個事件放在法治、教育、媒體及制度等多維的角度,我們將看到什么? 從法治的角度看,因涉案金額尚不構成犯罪,民警最終只是對她進行了批評教育。但請注意,常規偷竊案件處模式:盜竊——違法——處罰;而這起事件的處理模式:貧窮——同情——救助。 產生不同處理結果的原因是:這位母親的涉案金額尚不構成犯罪,而不是因為“她是為了孩子才去偷竊”。 同樣的原因,你偷二部iphone手機試試。 從教育的角度看,不去評論這位母親的行為是非對錯,“如何評價為了孩子而偷東西”,本就是一個十分寬泛的概念,偷的原因是什么?偷了什么?偷多少?怎么偷?也不置可否生活陷入如此境地的母親為了兒童節偷根雞腿,是該情大于法,還是該法不容情。 無論如何,每個人的每種行為都有外人難以看透的苦衷,簡單粗暴的下定論,不負責任,也說不清楚。畢竟,我們希望這個貧困的家庭能得到關愛,孩子可以得到救助。 那該怎么看?對其母:因為母愛是偉大的,所以這是個偉大而光榮的錯誤?對其女:母親是因愛我而去偷雞腿,為了給我過節,她不惜挑戰法律,我感受到深深的愛? 肯定不是,世界上解決問題的方法要比問題多。犯罪就是犯罪,永遠不是唯一的、最好的方法。否則,給孩子樹立的只是一個沒有底線的愛的榜樣。 從媒體的角度看,你弱你有理?弱不是犯錯的理由,或許媒體的態度應該是:給予無限的同情、積極的幫助,但表明態度——我完全不認可你的行為。無論如何,人窮不能志短,更不能觸犯法律,該罰罰,該捐捐! 從制度的角度看,“貧困母親”、“兒童節偷雞腿”、“給病中孩子“,這樣的標簽,怎么看都不僅是母親之過,更是社會的失責! 從小的角度來說,兒童節來了,他們一家所在的社區如果能組織一場活動,去關愛一下這個特殊的家庭,送一袋零食或幾本書,還會出這件事嗎?從大的方面來看,解決“辛酸的母親”問題的不該僅是公眾憐憫下的捐款,而應該是社會保障和醫療救濟制度的不斷完善。 畢竟,讓每一個貧困家庭和每一名貧困兒童享有幸福、享有和其他人一樣的尊嚴,是社會的責任! (趙忻) |